2005年2月1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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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银行取钱莫忘一米线
  王娟和王琳都是做手机促销的,又住在一起,两人关系非常要好,经常一起吃饭,一起购物,甚至到银行取钱都形影不离。几天前,王琳到银行取钱,发现卡上竟少了4000元钱,急忙到派出所报案。派出所民警经过排查,发现王琳的好朋友王娟嫌疑最大。当办案民警找到王娟时,她对盗卡取钱的事供认不讳,并若无其事地对民警说:“钱我还没花呢,我回家取来还给她不就行了!”民警提出要带她回派出所做笔录时,她竟说:“事情不都说了吗?钱我一会儿取来还了,还去派出所干啥?”
  在派出所里,王娟讲她是陪王琳一起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记下密码的。有一次,王娟请王琳吃饭,其间,王娟趁王琳不注意,从她的包内取出银行卡,以到卫生间方便为名,到附近银行取了2000元钱,又回到饭店,偷偷把卡放进王琳的包内。她看王琳没有察觉,又故技重演,再次盗取现金2000元。
  民警认为,王娟短时间内连续作案,已涉嫌构成偷盗罪,将受到法律的惩罚。同时提醒市民,关系再好的朋友,取款时也要保持一米的距离,这既是对别人的尊重,也是对自己的尊重。